1.電梯設備概述
1.1升降設備是指是一種將人或者貨物升降到某一高度的設備。在物業管理活動中電梯、升降平臺、機械停車、高空作業等是最常見的升降設備,其中電梯是物業管理中重要的機電特種設備 。它關系到千家萬戶出行的便捷與安全。
1.2 電梯的起源:1889年由美國奧的斯升降機公司首先使用直流電動機作為升降機的動力,制作成世界上第一臺升降機設備。
1.3 電梯的分類:
(1)按用途分類: 客用電梯,代號為TK 貨用電梯,代號為TH 客貨電梯,代號為TL 病床電梯,代號為TB 住宅電梯,代號為TZ 雜物電梯,代號為TW 船舶電梯,代號為TC 觀光電梯,代號為TG 還有一些專用電梯(略)
(2)按速度分類: 低速梯:速度不大于1.75米/秒 中速梯:1.75米/秒至3米/秒 高速梯:3米/秒至5米/秒 超高速梯:大于5米/秒
(3)按電梯拖動方式分類
a:直流電梯 b:交流電梯 C:液壓電梯 d: 齒輪齒條電梯 e: 螺桿式電梯 f: 直線電梯 g: 無機房電梯
1.4電梯的基本原理:
電梯是機電一體的大型復雜設備,其機械系統相當于人的軀干,電氣系統相當于人的神經。兩者密不可分,機與電的高度結合使電梯成為現代科技的綜合產品。
1.5電梯設備的四大空間部分:
電梯機房:曳引機,驅動電機,制動器,減速箱,曳引輪,導向輪,限速器,控制柜,電源開關,照明開關,選層器,限位開關等;
井道:
轎廂,導軌,對重裝置,緩沖器,限位開關,控制電纜,接線盒,補償鏈,平層感應器; 轎廂:操作箱,自動門,安全觸板 (光幕),
轎門,稱重裝置,安全鉗, 導靴,其他部件(視電梯的規格,種 類而定);
層站:層門,層門鎖,樓層指示燈, 呼梯盒。
1.6電梯八個系統的功能及其構件與裝置
曳引系統:輸出與傳遞動力,驅動電梯運行—曳引機、曳引鋼絲繩、導向輪等;
導向系統:轎廂和對重的活動自由度,使轎廂和對重沿著導軌上下運動—轎廂、對重的導軌及其導軌架;
轎廂:用以運送乘客和貨物的組件,是電梯的工作部分—轎廂架和轎廂體;
門系統:乘客或貨物的進出口,運行時層、轎門必須封閉,到站時才能打開—轎廂門、層門、開門機、聯動機構、門鎖等;
重量平衡系統:相對平衡轎廂重量以及補償高層電梯中曳引繩長的影響—對重和重量補償裝置等,對重等于轎廂的重量加上一半的額定載重量;
電力拖動系統:提供動力,電梯實行速度控制—曳引電動機、供電系統、速度反饋裝置、電動機調速裝置等;
電氣控制系統:對電梯的運行實行操縱和控制—操縱裝置、位置顯示裝置、控制屏、平層裝置、選層器等;
安全保護系統:保證電梯的安全使用,防止一切危及人身安全的事故發生及對外通訊聯系—機械方面:限速器、安全鉗、緩沖器、端站保護裝置等;電氣方面:超速保護裝置、供電斷相錯相保護裝置、超限工作裝置、層門轎門電氣聯鎖裝置、五方對講通訊系統。
1.7安全保護系統
電梯是高層建筑物不可缺少的垂直運輸工具,長時期的頻繁的載人(載物)在空間上上下下的運行,必須有足夠的安全性。為了確保在運行中的安全,電梯在設計時設置了多種的機械安全裝置和電氣安全裝置,這些裝置共同組成了電梯安全保護系統。
1.7.1安全保護系統的組成
(1)超速(失控)保護裝置——限速器、安全鉗,安全鉗必須由限速器控制,并只有下行時才起作用。
(2)超越上下極限工作位置的保護裝置——包括強迫減速開關、終端限位開關、終端極限開關來達到強迫換速、切斷控制電路、切斷動力電源三級保護;
(3)撞底與沖頂保護裝置——緩沖器;
(4)層門門鎖與轎門電氣聯鎖裝置——確保門不關閉、電梯不能運行;
(5)門的安全保護裝置——層門、轎門設置門光電裝 置、門電子檢測裝置、門安全觸板等;
(6)電梯不安全運行防止系統—如轎廂超載裝置、限速器斷繩開關等;
(7)不正常狀態處理系統——機房曳引機的手動盤車、自備發電機以及轎廂的安全窗、轎門手動開門設備等.
(8)供電系統斷相、錯相保護裝置——相序保護繼電器等;
(9)停電或電梯系統發生故障時,轎廂慢速移動裝置;
(10)報警裝置——轎廂內與外部聯系的電話、警鈴。
綜上所述,電梯安全保護系統中設置的安全保護裝置,一般由機械安全裝置和電氣安全裝置兩大部分組成,但是有一些機械安全裝置往往也需要電氣方面的配合和聯鎖才能完成其動作和可靠的效果。
1.7.2電梯安全保護裝置的動作關聯原則
電梯的主要參數
電梯的主要參數是電梯制造廠設計和制造電梯的依據。用戶選用電梯時,必須根據電梯的安裝使用地點、運載對象等按標準規定,正確選擇電梯的類別和有關尺寸,并根據這些參數與規格尺寸,設計和建造安裝電梯的建筑物。
(1)額定載重量(kg) 制造和設計規定,電梯的額定載重。常見的有400、630、800、1000、1250、1600、2000、2500kg等
(2)額定速度 制造和設計所規定的電梯運行速度。常見的有0.63、1.00、1.60、2.50m/s等。
(3)轎廂尺寸(mm) 寬×深×高
(4)轎廂形式 有單、雙開門,裝飾及風扇、電話要求等。
(5)開門方式 有左開門,右開門,中開門。
(6)曳引方式 半繞1:1(轎廂的運行速度等于鋼絲繩的速度),半繞2:1(轎廂的速度等于鋼絲繩速度的一半),全繞1:1(轎廂運行速度等于鋼絲繩的速度)。
(7)電氣控制系統 包括控制方式、拖動系統的形式等,如交流電機或直流電機拖動,轎內按鈕控制或集選控制等。
(8)停層站數 凡在建筑物內各樓層由于出入轎廂的地點均稱為站,??康目倲?。
(9)提升高度 由底層端站樓面至頂層端站樓面的垂直距離。
(10)頂層高度 由頂層端站樓面至機房樓板或隔音層板下最突出構件之間的垂直距離。電梯的運行速度越快,頂層高度一般就越高。
(11)底坑深度 由低層端站樓面至井道底面之間的垂直距離。電梯的運行速度越快,底坑一般越深。
微機在電梯中的應用
電梯的微機控制系統實質上是使控制算法不再由硬件邏輯完成,而是通過程序存儲器中的程序來完成的控制系統 (單片機、可變程序控制器) 在電梯的管理中目前也采用了微機技術來進行電梯上下出行的管理,任何人只能在得到合法授權時才能使用電梯,確保了電梯入戶的安全,又變公用電梯為私密專用電梯。
電梯土建技術要求
一、電梯機房的要求
(1)機房地面應能承受6865Pa的壓力。
(2)機房地面應采用防滑材料。
(3)曳引機承重梁如果埋入承重墻內,則支撐長度應超過墻厚中心20㎜,且不應小于75㎜。
(4)機房地面應平整,門窗應防風雨,機房入口樓梯或爬梯應設扶手,通向機房的道路應暢通,機房門應加鎖,門的外側應設有包括下列簡短字句的須知“電梯曳引機—危險,未經許可禁止入內”。
(5)機房內鋼絲繩與樓板孔洞每邊間隙應為20~40㎜,通向井道孔洞四周應筑有高50㎜以上,寬度適當的臺階。
(6)當建筑物(如住宅、旅店、醫院等)的功能有要求時,機房的墻壁、地板和房頂能大量吸收電梯運行時產生的噪音。
(7)機房必須通風,從建筑物其他部分抽出的陳腐空氣,不得排入機房內。
(8)承重梁和吊鉤上應標明最大允許的載荷。
(9)在機房內每臺電梯應設一切斷該電梯的主電源開關,其容量可切斷電梯正常使用情況下的最大電流,但該開關不應切斷下列供電電路: 1)轎箱照明和風扇;
2)轎頂電源插座;
3)機房和隔音層照明;
4)電梯井道照明;
5)報警裝置;
6)機房內電源插座。
10)動力電源和照明電源應分開,并都送至機房門旁的墻上。
二、電梯井道的要求
(1)每一臺電梯的井道均應由無孔的墻、底板和頂板完全封閉起來。只允許有如下開口:
1)層門開口;
2)火災情況下,排除氣體與煙霧的排氣孔;
3)井道與機房之間的永久性開口;
4)通風口。
(2)井道的墻、底面和頂板應具有足夠的機械強度,應用堅固、非易燃材料制造。而這些材料本身不應助長灰塵產生。
(3)井道頂部應設置通風孔,其面積不得小于井道水平斷面面積的1%,通風孔可直接通向室外或經機房通向室外。除為電梯服務的房間外,井道不得用于其他房間的通風。
(4)規定的電梯井道水平尺寸是用鉛垂測定的最小凈空尺寸。其允許的偏差值: 對高度≤30m的井道為0~+25㎜; 對30m〈高度≤60m的井道為0~+35㎜; 對60m〈高度≤90m的井道為0~+50㎜;
(5)井道應為電梯專用。井道內不得裝設與電梯無關的設備、電纜等。
(6)井道應設置永久的照明,在井道的最高和最低點0.5m內,各安裝一盞燈,中間最大每隔7m設置一盞燈。
三、電梯底坑的要求
(1)井道下部應設置底坑及排水裝置,底坑不得滲水,底坑底部應光滑平整。
(2)電梯井道最好不設置在人們能到達的空間上面。如果轎箱或對重之下確有人們能到達的空間存在,底坑的底面至少按5000Pa載荷設計,并且將對重緩沖器安裝在一直延伸到堅固地面上的實心樁墩上。
(3)底坑內應設有一個電源插座。
2.3接管驗收工作要求
接管驗收應具備的條件 一部電梯安裝完畢,經質檢部門驗收后,移交物業接管驗收應具備以下條件:
驗收電梯的工作條件應符合GB10058的規定;
(1)提交驗收的電梯應具備完整的資料和文件;
1)制造企業應提供的資料和文件: ①裝箱單 ②產品出廠合格證 ③機房井道布置圖④使用維護說明書(應包含電梯潤滑匯總圖和電梯功能表) ⑤動力電路和安全電路線路示意圖及符號說明 ⑥電氣敷線圖 ⑦部件安裝圖 ⑧安裝說明書 ⑨安全部件:門鎖裝置、限速器、安全鉗及緩沖器型式試驗報告結論副本。
B.安裝單位應提供的資料和文件:
①安裝自檢記錄 ②安裝過程中事故記錄與處理報告 ③由電梯使用單位提出的經制造企業同意的變更設計的證明文件。